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54号)
2024-10-18 15:3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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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单位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浩琪鞋厂
住址:潮州市新洋路尾西湖工业城内西湖鞋厂首层至二层(州城私字14238号-142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102MA58D5NA65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黄浩琪
身份证号码:445121********5310 联系电话:134****251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潮州市湘桥区浩琪鞋厂在潮州市新洋路尾西湖工业城内西湖鞋厂首层至二层(州城私字14238号-14239号)经营期间,拖欠刘冰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0000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10月25日10时前到我局湘桥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联系人:苏浩淼 陈醒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