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湘桥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推进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完善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227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湘桥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湘桥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工作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工作
各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集体经济组织、行业协会(联盟)等主体均可申报纳入我区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和名录库管理,遴选条件包括该服务主体依法登记设立、有一定的服务能力、管理运营规范、服务成效明显、社会声誉好等。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依托“粤农服”平台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请各镇(带农街道)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申报,采取召开服务组织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辖区服务组织和区域外服务组织服务当地农业社会化情况,指导服务组织填写数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形成入库服务组织推荐名单连同采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编辑版和盖章版)一式二份于2024年11月14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经管股),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czxqjgg@163.com;电话:2219239 。
二、开展我区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工作
为推进我区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有意向承接我区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可向我区提交纳入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入库申报,成为中心服务主体和名录库成员后可作为我区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原已列入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名单的3家服务组织直接视为我区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2024年我区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1万元,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任务面积(系数折算)不少于0.34万亩,整村推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行政村不少于2个;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
附件:广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采集表(样表)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