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2024-11-12 17:15 稿件作者: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兹有我局执法人员同志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丢失,现宣布该遗失证件作废。
姓名:黄志伟,原工作单位: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遗失证件编号:19190107750,有效期至2025年9月7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68-2100069。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