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59号)

2024-12-16 13:0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被告知人: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居委会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4楼403-3室(住所申报)

  工程项目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碧桂园云麓兰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68417866W

  法定代表人:陈志文        联系电话:0757-66832982

  本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对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在承揽潮州湘桥碧桂园云麓兰庭16#楼墙地贴砖工程项目期间,拖欠雷勇军及其妻子陈三春自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9060元。(详见附表)

  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银行交易明细、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潮州湘桥区桥东街道碧桂园项目部盖章确认的《铺贴工人退场剩余工人工资确认》结算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

  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雷勇军及其妻子陈三春自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9060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邮编:521000

  联系人:苏浩淼  谢礼天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附件: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潮州湘桥碧桂园云麓兰庭16#楼墙地贴砖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明细表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潮州湘桥碧桂园云麓兰庭16#楼墙地贴砖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拖欠工资数额(元)

1

雷勇军

430426********2118

622203*********3552

9060

2

陈三春

431121********3822

622203*********3552

(雷勇军代收)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居委会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4楼403-3室(住所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68417866W;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志文;联系电话:0757-66832982)承揽的潮州湘桥碧桂园云麓兰庭16#楼墙地贴砖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碧桂园云麓兰庭)欠薪一案,因多种方式联系你单位以及依法公告要求你单位到场配合处理欠薪案件,你单位均没有到场,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59号),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雷勇军及其妻子陈三春自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9060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