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5〕第1号)
2025-03-19 16:22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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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尔铁(身份证号码:513435********1795):
你于2025年1月7日投诉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我局已经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充分调查核实,仍无法查实相关事实。由于你投诉事项属于☑未依法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且与被投诉单位双方存在争议的(无争议部分已结清),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告知你就该投诉事项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
特此告知。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行政相对人:阿木尔铁
公民身份号码:513435********1795
住址:四川省甘洛县尼尔觉乡牛吾村*******号
联系电话:191648****7
案由:拖欠工资等
我局查处你投诉天津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5〕第1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