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5〕第4号)
被告知人: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银槐北路东侧(原凤新林场)FX-01-2地块(自编三号厂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BQF86W4D
法定代表人:曾庆任 联系电话:139****5980
本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对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银槐北路东侧(原凤新林场)FX-01-2地块(自编三号厂房)经营期间,拖欠佘旭圻、龚振权、刘丁玲、韦韬4人自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的工资合计人民币57245元。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微信聊天相关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瀚高卫浴工资表》、考勤记录表、《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佘旭圻、龚振权、刘丁玲、韦韬4人自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的工资合计人民币57245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邮编:521000
联系人:陈醒 李烨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附件: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银槐北路东侧(原凤新林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BQF86W4D;法定代表人:曾庆任;联系电话:139****5980)欠薪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5〕第4号),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潮州瀚高卫浴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佘旭圻、龚振权、刘丁玲、韦韬4人自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的工资合计人民币57245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