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2025-03-25 09:56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潮州市湘桥区思科拓展爱心互助会:

       经查,潮州市湘桥区思科拓展爱心互助会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连续三年没有接受年度检查,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潮州市湘桥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依法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名单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金城综合楼2楼潮州市湘桥区民政局

       联系部门:人秘股

       联系电话:0768-2228962

       潮州市湘桥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