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
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区局制定了《2025年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等规定,并按照《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潮市监食生〔2025〕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辖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区局及各所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包括双随机监督抽查)为主,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辅,同时参加省、市级有关监督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一是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或食品小作坊;二是茶叶、蜜饯、速冻调制食品等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三是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高压锅、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四是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五是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六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七是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八是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通过“粤商通”APP 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线上考核工作。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各所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已登记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并落实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的年度监督检查频次。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对部分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多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5类需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且应覆盖辖区内每一类发证产品。
区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在各所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原则上不少于60家次,其中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诊脉帮扶、重点企业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次数计入在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任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问题整改。各所要紧密结合各辖区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际,及时梳理、总结辖区内可能存在的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风险高、举报投诉量大、舆论关注度高、抽检不合格率高(特别是连续2年出现不合格)的重点品种和重点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和整治力度,及时约谈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重点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现整改完成率 100%,确保消除风险隐患。对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各所要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配足配强食品监督检查力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检查任务。要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落实智慧监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各所要切实提高实施智慧监管的能力,落实各监管应用平台的使用要求,确保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顺利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统一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统一采用省局“食品相关产品检查”粤政易小程序实施监督检查,小作坊统一采用省局
食品小作坊监管系统实施监督检查。为加强系统企业信息的维护,各所发现企业、小作坊注销许可证或登记证的,要及时报区局食品生产股,发现企业、小作坊注销营业执照的,要督促其尽快注销相关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