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民住宅规划审批批后现场公布的通知
2025-04-28 16:51 来源:本网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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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为做好规划许可批后现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去年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批后现场公布的通知》(湘自然资通﹝2024﹞18号),村民住宅规划审批的结果应予以公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潮州市湘桥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民住宅规划审批批后现场公布工作通知如下:
村民在取得村民住宅规划审批后将规划批准内容和图件制作成公告牌(见附件),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公告牌尺寸长宽不少于A2尺寸(59.4cm×42cm),采用蓝底白字,字体和图件应清晰可见,采用硬底、防水、防晒、防涂改材料制作。公告牌应在申请验线前完成现场公布,住宅验收前不得擅自拆除或遮挡,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镇街在向村民核发农村住宅批准文书时,应要求村民制作公告牌在建设现场进行公布,将现场公布照片存入档案,并列入日常巡查内容,发现未在现场进行公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处罚。
近期我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公告牌设置情况,发现现场未张挂公告牌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村民住宅规划许可信息公告牌(样式)
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