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列告字〔2025〕1号)

2025-05-20 11:52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用人单位:潮州市引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5HP9P

  法定代表人:柯永煌,身份证号码:440520********2356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吴新星、刘映伶、王霖、谢钢、陈晓敏、肖铃、刘玉桦、谢树洁、陈爽、林灿炜、林海涛、卓鸿杰、陈文惠、黄冬雪、袁伟智、刘冰共16名员工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218883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柯永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联系人:李烨  苏浩淼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潮州市引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绿榕路南侧与永安路之间凯悦名庭5幢202房01室(仅限办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5HP9P;法定代表人姓名:柯永煌;联系电话:137****5222)欠薪一案,因根据《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潮湘人社监字〔2025〕第7号)当事人提供的自己的送达地址以及联系方式邮寄被退回,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列告字〔2025〕1号),拟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柯永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三年。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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