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桥区磷溪镇凤美第二卫生分站注销的公告

2025-06-26 17:50  来源:本网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湘桥区磷溪镇凤美第二卫生分站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登记地址

负责人姓名

1

湘桥区磷溪镇凤美第二卫生分站

PDY00169644512112D6001

湘桥区磷溪镇凤美村

丁裕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