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溪镇党政内设机构

2024-08-06 13:07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磷溪镇党委、政府设下列10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的制订、审核、印发和上报备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有关文件的制订、审核和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网信、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承担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承担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磷溪镇监察组的日常事务。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社区)纪检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村(社区)事务监督机构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协调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工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协助推进工业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招商引资、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政务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工作以及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一体推进法治乡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以乡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区级政府依法委托的权限,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职权。统一指挥调度派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及市直派驻执法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行政执法任务。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一中队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执法程序审查和综合办公等有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等有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中队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镇区和乡镇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生态保护等有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移民等方面工作。负责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指导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认证、追溯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整治、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贯彻执行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指导辖区内村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城乡面貌。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拟订村镇建设事业和土地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村镇建设事业的各类相关规划,加强非农用地管理。负责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助做好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规划,发展村镇交通。

  十、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安全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协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日常执勤、排查及宣传等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