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

2021-11-26 10:3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一)人秘股。协助局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后勤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材料起草;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工、青、妇等工作;研究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市场管理股。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A级景区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实施;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工作;指导规范演出、艺术品、文化娱乐、网络文化、上网服务、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审査上报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督办文化旅游市场的举报投诉。

(三)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股。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査、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发开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指导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指导、管理、组织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指导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四)文化综合股。拟订全区文艺事业、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文艺创作和文艺团体;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规划和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包括群众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的开展);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和志愿服务;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监督区域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文物保护项目有关推荐申报工作;指导、管理区级博物馆工作。

(五)体育综合股。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指导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开展本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并向上级输送优秀后备人才,举办辖区内竞技比赛,指导本区承办上级比赛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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