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12-15 00:00:00   来源:区政府办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区委、区政府及办公室日常文电的处理和印信的使用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办公室文电制发和各职能股室文稿的排印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指示和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协调和催办落实;负责有关会议事务和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党政领导办公场所及会议室的管理和日常服务;负责值班安排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的登记、呈批工作;负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及单列编制人员、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办文股

负责审核办理各街道、镇及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呈报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办理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报送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公文;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有关文稿和审核各部门代区委、区政府起草的文稿;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

(三)综合一股

负责承担区委文件、文稿和区委主要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抓好全区各方面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政策反馈信息,推动区委各项重要决策的落实;承办《湘桥信息》、《内部通报》的编写工作。

(四)综合二股(加挂政研股牌子)

负责承担区政府文件、文稿和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组织对有关政策方针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对全区性重大部署进行决策前咨询及意见综合。参加《湘桥信息》、《内部通报》的编写工作。

(五)督办股

负责对全区各重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催办、汇报、反映;向区委、区政府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承办《督查专刊》的编写工作。

 (六)行政股

负责办公室的行政事务以及财务、房产、物资设备及车辆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信访股

负责实施《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规定,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对信访件的登记、送批、转办、催办及调查取证;承办区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组织对信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信访工作调研,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动态。

(八)保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决定和指示,组织实施区保密工作计划,承办区保密委日常事务;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保密检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泄密事件(案件)的查处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采取补救措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保密技术工作,指导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设施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和保密委员会及上级保密机关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九)机要股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章,组织实施本区密码工作计划;负责本区党政系统密码电报、内部传真电报的翻译、传输、办理;制订全区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及其联网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家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负责党政内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的管理维护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要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法制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审核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解释和上报备案工作;承办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请示事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日常工作;审查行政执法队伍主体和人员的执法资格,并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指导;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工作。

(十一)档案股

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制定和审核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档案宣传、教育、保护、档案利用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受理本区档案违法案件,开发和挖掘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社会服务;承担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应急办(副科级,加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办理区政府和区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办法、规划和建议;协助区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助指导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街道、镇、区政府各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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