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2022-11-24 14:4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空间规划的组织实施。
(六)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八)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城市更新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三旧”改造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及森林经营规划编制。
(十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