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2022-11-24 14:4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空间规划的组织实施。

  (六)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八)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城市更新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三旧”改造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及森林经营规划编制。

  (十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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