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

2022-06-16 16:5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综合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审会议或联合进行实地勘查。

  (四)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运行。

  (五)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七)统筹协调各街道(镇)、区直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八)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九)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十)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一)负责对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进行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工作;受理群众对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

  (十二)管理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协调统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政府运作效率和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把“互联网+”与审批服务便民化结合起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集中办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切实增强我区在体制机制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