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信息的公示
2020-01-01 15:04 稿件作者: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机构信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将湘桥区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合并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划入的19项内容包括:1.地方病防治;2.职业病防治;3.重大疾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监测;4.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5.鼠疫防治项目管理;6.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7.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8.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9.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10.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1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1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13.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14.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15.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16.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17.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18.人口监测项目;19.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其中健康素养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2018年已列入宣传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