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陈俊溪个体口腔科诊所注销的公告
2022-07-04 16:4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陈俊溪个体口腔科诊所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