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春社区中兴诊所等2家医疗机构注销的公告

2023-01-17 18:15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南春社区中兴诊所等2家医疗机构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7日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登记地址

负责人姓名

1

南春社区中兴诊所

PDY00145044510212D2111

新桥西路中兴巷

徐强

2

南春社区侨苑诊所

PDY00132X44510212D2111

市区绿茵路侨苑新村9幢6号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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