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潮湘府〔2017〕10号)的政策解读

2023-01-16 15:20  稿件作者:湘桥区财政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湘桥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21日印发了《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潮湘府〔2017〕10号)(下称“收益管理办法”)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文件制定的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制定《收益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该文件对于规范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有显著成效。一是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收益管理范围;二是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经营性用途审批流程和交易程序要求;三是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收支管理、收入预算具体要求。

  二、制定《收益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5〕53 号)

  三、《收益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收益管理办法》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具体概念。主要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概念。

  (二)明确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用途的范围和审批流程。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经营性用途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明确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用途应采取的交易方式。

  (三)明确管理、使用和监督方式。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凡隐瞒、拖欠、截留、挪用、侵占或私分行政事业资产收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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