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0-11-18 17:1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办公室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办发【2019】58号)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9】5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生态林业建设类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涉农资金包括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生态林业建设类等四类涉农资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总则、资金使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资金管理、绩效评估、监督检查、信息公开、附则等十一个章节,规范了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生态林业建设类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总原则,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依据“分级审核、逐级拨付”的原则落实资金核准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