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投资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以及《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征求有关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部门的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四)《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潮财规〔2023〕1号)
二、《办法》的适用主体有哪些?
《办法》所称财政投资审核,是指湘桥区财政局组织对本级财政性资金、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项目(不包含物业购置类、设备货物类、规划课题研究类、征地拆迁类和信息化项目等)进行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即对工程预算、结算单价构成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取费标准的正确性,以及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合同履行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办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办法》适用于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性资金、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活动。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性资金是指本级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等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资金。
四、《办法》的制定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区财政局参照《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征求有关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汇总情况,形成《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报区财政局法规股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财政部门、社会中介、建设单位的审核工作职责,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原则:明确我区财政投资审核工作范围,建立一般管理规定;明确财政、社会中介、建设单位审核工作职责;明晰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程序,细化审核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我区财政投资审核工作范围。严格按照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一般管理规定,明确财政、社会中介、建设单位在财政投资审核工作中的角色担当。
二是明晰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程序。强化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担当,规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资料报送及管理行为要求,严格按照《办法》规范和监督财政投资审核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细化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其违反规定要予以相关的处理。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包含五个章节,共三十条条款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阐述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财政投资审核的定义,明确财政投资审核应符合程序规定。
(二)第二章一般规定。明确财政投资审核的限额和审核结果作为其他事项的依据。
(三)第三章审核工作职责。阐述财政投资审核工作范围,明确财政、社会中介、建设单位在审核工作的职责。
(四)第四章审核工作程序。明晰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程序,审核时限和应提交材料。
(五)第五章审核监督管理。主要细化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以及其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单位,以及执行时间、有效期等规定。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政策法规: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财政投资审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