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10-10 10:08 稿件作者: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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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潮发改价格函〔2024〕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潮发
改价格函〔2024〕155号)
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