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6日,对湘桥区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3月1日向湘桥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湘桥区委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整改。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此次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了我区扶贫领域存在的5个方面19项突出问题,所提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符合湘桥区的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很强,为我们抓实扶贫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实效开出了“良方”,让我们对本地区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此,我区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整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做到思想端正、行动自觉、落实到位,迅速在全区全面铺开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区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亲抓整改工作,迅速整改全区力量,形成全区动员、全力推进的工作动态。一是于3月5日上午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讨论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并于当天印发了《湘桥区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3月5日成立了区委书记佘楚雄任组长、区长庄湃澍、区委副书记邱焕华任副组长的区整改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苏宗荣、郭焕镇等5名区委常委担任5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分别负责整改“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不愁、三保障’等帮扶措施落实乏力”、“资金项目监管缺失”、“扶贫干部作风漂浮不实”、“行政村违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村级财务托管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作用”等5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各带农镇街和各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问题逐一研究、细化、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于3月5日制定印发了《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桥区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委办发电〔2018〕6号),整改方案分为“学习动员、查摆整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19项突出问题,逐项逐条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问题倒逼机制,有条不紊推进整改工作。
(二)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3月8日,区委召开整改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组反馈意见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贯彻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全区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和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各带农镇街书记、镇长(主任)、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区直各局以上单位、市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镇帮扶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区整改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区巡察办主任,区扶贫办主任和各行政村书记、主任等约270人参加会议。会后,各带农镇街和各部门也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动员会会议精神,落实布置整改工作,经统计,各带农镇街、各部门共召开整改动员会议63场次,全区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铺开。
(三)细化整改任务,形成责任“链条”
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成42个具体问题及整改目标任务,把每一个整改问题当作“必答题”,不回避、不变通、不打折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逐个排号销号管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队人马、一抓到底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问题都有领导牵头,有明确的整改措施,有具体的整改时间,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形成一环扣一环的工作“链条”,确保整改工作不断整出实效。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听取整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对策,及时帮助各带农镇街、各部门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与此同时,坚持把严明工作纪律作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区委强调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地确保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逐条对照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两个月来,我区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坚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着眼长远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主体责任未能真正压实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坚决把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常态化跟踪落实机制和扶贫工作督导机制,按照《潮州市湘桥区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加强对扶贫责任落实情况经常性督查,及时跟踪各责任单位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压实各级领导工作责任和联系帮扶责任。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驻镇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驻镇(带农街道)干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将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不好的,不得提拔重用。
二是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的日常管理,完善自驻镇(带农街道)工作开展以来(2016年5月底)的工作台账。3月30日,举办新时期精准扶贫政策培训班,由区扶贫办、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6个单位就精准识别、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危房改造、就业扶贫、医疗报销等扶贫相关政策,对全区各带农镇街、各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各帮扶单位、各行政村书记、主任和分管扶贫工作村干部进行解读,进一步明确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和扶贫相关政策,提高一线扶贫干部的履职能力。各带农镇街也迅速组织对各驻镇(带农街道)成员和各行政村扶贫干部进行深入的扶贫政策研究学习,并组织各帮扶单位对本单位的帮扶干部开展系统的扶贫业务培训,使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扶贫干部能够熟悉扶贫政策,高效开展扶贫业务工作,经统计,2个月来,全区各级各单位共开展扶贫业务培训班共63场次,参加培训人数约1400人次。同时,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了《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应知应会知识要点》宣传小册子5000本,分发给各带农镇街和各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各帮扶干部、各行政村和全体贫困户;区民政局、社保局等职能部门和各带农镇街、各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也自行编印了扶贫政策办理宣传小册子,组织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到村、到户进行政策宣传。经统计,本次全区各带农镇街、各部门共印发扶贫政策宣传册子约1.2万本,组织干部1200人次到户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实现宣传政策全覆盖。
2、对职能部门履职马虎应付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责,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有效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优化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1+N”扶贫工作体系。落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农林业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等17个单位进一步检查、修改、细化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制定2018年度具体的工作清单,对全区的扶贫工作作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行业指导,切实解决部分职能部门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参照上级部门相应方案“‘以葫芦画瓢’、生搬硬套的问题”的问题。同时,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优化后17个职能部门的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具体的工作清单印发给全区各带农镇街和各单位执行。二是2个月来,全区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如区人社局开展劳力培训、区农林业局开展种养培训等,在全区营造了合力推进脱贫攻坚的浓烈氛围。
3、对扶贫人员履职消极疲软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的“六有”建设。要求各带农镇街全面完善“有固定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显目位置挂有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领导及成员姓名、分工、联系电话、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本镇(带农街道)分散贫困户在各村的分布图(攻坚图);有分散贫困户的核查情况档案资料;有帮扶联系干部工作手册”等六有工作要求,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驻镇(带农街道)人员为全脱产,要严格遵守驻镇(带农街道)考勤和请假制度,因事外出必须书面请假,请假3天以下的须经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区级牵头单位领导同意;请假3天以上的,须报镇(带农街道)党(工)委人事部门批准。三是着力加强政策宣传,开设便民窗口。组织帮扶工作组、帮扶单位到村到户进行扶贫政策大宣讲,在各带农镇街开设扶贫政策宣传、便民窗口,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和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目前,全区62个帮扶单位都已到结对行政村开展了扶贫政策宣讲,参加政策宣讲的干部达到1200人次;6个带农镇街已全部在镇(街道)扶贫办开设了扶贫便民窗口。
4、对扶贫力量整体薄弱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带农镇街扶贫工作力量布置,要求各带农镇街进一步充实扶贫工作力量,配置扶贫专员,培养好扶贫业务骨干。目前,6个带农镇街已基本能保证有1-2名扶贫专干。二是增强帮扶单位工作力量,要求帮扶单位在原有派出一名驻镇(带农街道)干部的基础上,再明确一名本单位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目前,全区62个帮扶单位已全部明确了本单位脱贫攻坚的分管领导。三是增派驻镇(带农街道)人员。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向磷溪镇、官塘镇等2个镇的驻镇帮扶工作组增派8名驻镇人员,驻镇人员从区法院、区市容环卫局、城建规划湘桥监察大队、西湖街道、团区委、工行湘桥支行、农行城区支行、中行湘桥支行等8个单位抽调。
5、对精准工作识别不严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精准识别,确保应扶尽扶。一方面,对我区现有1431户精准贫困户全面“再过一遍”。在开展“再过一遍”之前,各带农镇街分别组织对驻镇(带农街道)人员、帮扶干部、村干部等识别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分析学习“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查和省定扶贫标准等一些重要的识别原则和技巧,明确调查的时间节点必须为2015年底。随后,由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牵头组织全区帮扶干部、村干部全面进村入户,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核实建档立卡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到镇政府(带农街道办事处),再由镇政府(带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人员进行集中评议,逐户分析,确保不删错一户。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部门行政村正在进一步核实评议中,据初步了解,在本次“再过一遍”中,各带农镇街都发现有一部分贫困户不符合列入条件,下阶段核实后将及时清退。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的列入机制,对新发生的贫困户及时认定,及时列入。要求区民政局将尚未纳入精准扶贫户的低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特困人员最新名单提供给各带农镇街,由各带农镇街、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组织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按申报程序及时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经统计,本次进村入户识别低保户(五保户)共166户,预新增共38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户,预新增11户;一般农户5户,预新增0户。最后,为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各带农镇街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精准识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认真负起精准识别的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开展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4月10日,区委与各带农镇街和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签订《精准识别责任书》。
二是加强查漏补缺,规范资料整理。组织全区各带农镇街对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的所有扶贫资料进行一次大整理,查漏补缺,完善各项程序、资料,并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4月17日至19日,区扶贫办联合区档案局,对各带农镇街扶贫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的扶贫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情况,包括镇村的扶贫档案资料,重点检查农户列入精准扶贫户的申报程序资料。经检查,各带农镇街都已建立了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也已按区档案局、区扶贫办的要求落实整改。
(二)关于“‘两不愁、三保障’等帮扶措施落实乏力”的整改情况:
1、对政策办法出台一度滞后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吸取前段时间我区部分政策办法出台一度滞后的教训,我区迅速建立数据的动态共享制度,以便能及时解决问题、出台政策。每月4号前,由区民政局和各带农镇街将上月新列入低保户和五保户名单、剔除出低保户和五保户名单、人员动态变化等情况提供给区扶贫办,区扶贫办收集汇总后将数据发放给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沟通、数据共享,使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扶贫数据能够做好实时的无缝对接。
2、对扶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我区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项目的推进,针对部分扶贫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区委领导亲自召开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各带农镇街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碰到的困难。至目前,全区6个扶贫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1653.27万元,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生产效益,已拨付资金1401.1万元,资金拨付率达84.75%。具体情况如下:意溪镇草岚武水电站投资收益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5万元,现已全部拨付给水电站,2017年底已带来收益4.2万元;桥东街道光伏项目,计划投资42万元,现已拨付33.6万元,工程已竣工并带来收益;凤新街道光伏项目,计划投资2.3万元,现已拨付2.3万元,工程已竣工并带来收益;城西街道光伏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现已拨付34.2万元,工程已竣工并带来收益;官塘镇光伏项目,计划投资375万元,现已拨付356万元,工程已竣工并带来收益;磷溪镇光伏项目,计划投资1103.97万元,现已拨付880万元,工程已竣工并带来收益。
3、关于医疗救助、教育补助落实不及时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不低于75%。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到医疗救助的贫困户家中摸清情况,到各医院为其结对贫困户复印医疗清单;组织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保险公司、带农镇街民政办、人社所到相关带农镇街现场办公,解决医疗救助问题,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达到96.41%
二是认真落实教育补助,确保义教阶段贫困户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符合资助条件非义教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一是编制《建档立卡教育资助问答》,发放到村、帮扶干部、贫困户手中,不断扩大教育资助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二是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求各学校通过班会课、黑板报、公告栏等进行相关资助政策的宣传。三是认真落实“两节课”制度。要求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期本学年资助政策宣传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在期末结束放假时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回家给家长讲清楚资助政策,使广大家长知晓教育资助政策,支持配合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四是落实好在省内市外就读学生共24名的教育补助问题,通过发函学生就读的学校、电话联系、帮扶干部上门跟进等方式,现已全部落实。目前,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已全部领取到2016-2017学年度的教育补助费。
4、关于激活“造血”措施不足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及时为有意愿的贫困户办理小额贷款。去年,全区有劳力贫困户中有325户贫困户参与“带资入股”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其中部分因个人征信问题、年龄问题无法办理,实现发贷共287户共861万元,全区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户数占有劳动力贫困户总数比例达到74.48%。前段时间,组织各带农镇街对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办理小额信贷贫困户进行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动员,并将有意愿的贫困户名单报至区整改办。目前,区扶贫办、邮政银行正在为新增的有意愿贫困户开展相关的办理业务。
二是大力推进“爱心企业帮扶就业”项目。该项目是通过争取区域内爱心企业支持,由爱心企业根据区域内有劳力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以兼职或全职的形式为贫困劳动力设置不同工种,帮助贫困劳动力解决就业出路,实现增收脱贫。目前,全区共有35家爱心企业与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结对,为48户贫困户的70多名劳动力提供就业和兼职岗位。
三是扎实推进贫困人口就业服务工作。2018年3月24日,在市区城西中学举办扶贫专场招聘会,共92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约3000个。这次招聘会我区精心挑选了34家企业1300多个对文化程度要求不高、比较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岗位,组织各带农镇街宣传发动贫困户到现场参加招聘,对路途较远、交通不方便的贫困户提供免费搭载服务。
(三)关于“资金项目监管缺失”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开发资金出现沉积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督促扶贫项目,特别是光伏项目建设进度,对未完工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并验收拨付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分析到帐资金的使用用途,加强资金使用指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着力消除扶贫资金沉积问题。至目前,桥东街道已拨付资金33.6万元,资金拨付率达80%;城西街道已拨付资金34.2万元,资金拨付率达97.7%;凤新街道已拨付资金2.3万元,资金拨付率达100%;官塘镇已拨付资金356万元,资金拨付率达95%,剩余资金候并网正常运转一年后再一次性拨付;磷溪镇已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880万元,目前已实现并网,资金拨付率达到80%,候全部安装工程实现并网后再增拨至95%,剩余5%将于并网正常运转一年后再一次性拨付。意溪镇草岚武水电站投资收益项目已按合同和相关手续办理报账,资金95万元已全额拨付,资金拨付率达100%。
- 关于危房改造问题多发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3月30日,区建设局联合区扶贫办在区政府机关会堂举办农村危房改造专题培训班,邀请市住建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授课,参加培训人员为区直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各带农镇街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以及村分管干部,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交流在开展工作中存在问题。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3月15日至4月10日召集各责任单位组织各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2014-2017年)领域全面自查自纠。此次共核查农村危房改造户638户(其中:2014年180户,2015年195户,2016年222户,2017年41户),主要自查方式:1.由各镇、村进行自查并填报相关自查表;2.区建设局联合区财政局对2014年以来各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开展检查;3.联合镇规划办随机入户核查危房改造户并走访个别周围群众。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规范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组织镇、村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站、乡村广播和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同时,在完善和规范“一户一档”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对各镇、村农户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户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关于基层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举办带农镇街、村财务培训班。3月22日至23日,区财政局组织举办了3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暨支农、扶贫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各带农镇街、村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强财政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二是组织财务检查。区财政局联合各责任单位成立检查组,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湘桥区扶贫领域及农村财务管理检查的方案》对全区6个带农镇街及32个行政村进行财务检查,规范基层财务管理对各带农镇街的业务指导,对沉淀闲置资金做好结转处理。
(四)关于“扶贫干部作风漂浮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讲培训,提高帮扶干部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带农镇街开展扶贫政策大宣讲、召开扶贫专项学习会,并在各村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宣读,向群众发放宣传小册子,并就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扶贫政策,面对面解答贫困户提出的问题。同时,举办湘桥区新时期精准扶贫政策培训班,强化对各镇街、驻镇(带农)帮扶工作组、帮扶单位、行政村扶贫工作责任人的履职培训。
二是结合党建工作,强化帮扶干部履职尽职能力。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和学习讨论活动,不断加深党员干部推进脱贫攻坚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在全区运用巡察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培训会上为带农镇街组织委员、各带农镇街督导办全体成员及区直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培训上课。重点培训精准识别,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的帮扶责任、扶贫开发资金及项目管理,各项惠民补贴政策、危房改造政策等内容,引导各帮扶单位提高认识,强化履职能力。
三是压实工作作风,促使帮扶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组织各带农镇街交叉互查、电话抽查、考试等形式,加大作风问题明查暗访工作力度。3月13-16日和4月10日开展全区精准扶贫交叉检查,重点对减贫成效、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精准识别等方面进行核查及入户走访调查,明晰各单位存在短板,查漏补缺,促进了整改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大抽查力度,区纪委联合区扶贫办电话抽查帮扶干部对贫困户熟悉情况,进一步促使帮扶干部压实工作作风;4月3日,区纪委联合区扶贫办组织帮扶干部和驻镇(带农街道)进行干部扶贫政策和扶贫业务知识考试,以考促进,通过考试的形式让帮扶干部和驻镇干部发现自身业务不足,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扶贫业务水平。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帮扶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对帮扶工作组组长进行约谈。
(五)关于“行政村违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村级财务托管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作用”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计代理中心履职不力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3月22日至23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联合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在区委党校举办基层财务管理暨支农、扶贫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开设政府采购财政政策法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暨财政投资评审、财务管理制度、审计扶贫领域相关案例分析等专业课程,由区审计局、区财政局4名业务骨干及韩江文化技术学校对区直各单位、各带农镇街分管财政领导、财政所会计人员、涉农会计代理中心会计人员、村级报账员等人员进行了严格、专业的培训。此次培训班共对184个单位合计282人进行了培训,基本实现了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的全覆盖,取得较好成果,既强化了区直单位、带农镇街、行政村财经法纪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了区直单位、镇街、行政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层会计代理中心软硬件设施设备。由区财政局拨给我区6个带农镇街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费各3万元,合计18万元。同时,印发了《关于下达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湘财农[2018]17号),要求各带农镇街按照《广东省农村财务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将该资金用于会计代理中心软硬件升级,确保专款专用。该项措施优化了会计代理中心办公条件,提升了农村会计电算化设备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带农镇街会计代理中心工作效率。
2、针对带农镇(街)纪(工)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由区纪委牵头抓好带农镇街纪委落实“三转”,压实工作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能力。于2018年3月7日、14日、30日分别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着重培训线索处置、线索初核和立案审查等内容,切实提高各带农镇街纪(工)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由区纪委牵头召开带农镇街纪(工)委书记工作会议,落实各带农镇街纪(工)委围绕扶贫巡察反馈意见找准发力点,对村级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现有线索案件进行大起底并限期办结,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排查行动。由区纪委牵头落实各带农镇街纪(工)委将村级财务方面的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明确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措施,迅速开展一次“涉农村财务问题”专项排查行动,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主动出击排查问题线索,推动村级财务监管体制健全完善,确保各项村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法,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问题9个,并已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带农镇街纪(工)委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有效地强化了镇(街)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
3、针对财经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农村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湘桥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湘财〔2017〕12号)文件要求,制订了《关于做好湘桥区扶贫领域及农村财务管理检查的方案》,成立了以区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国土分局为相关责任单位的检查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及农村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6个带农镇街涉及精准扶贫资金的核算,抽查32个村2016-2017年的部分记账凭证以及随机抽查9个村的现金管理,并对其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高会计代理中心、村级报账员素质”、“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等7个方面的整改建议,要求各带农镇街、村、财务人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指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结合财务检查,加强培训指导,区财政局向各带农镇街、行政村发放《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潮湘财〔2015〕82号)、《转发关于〈广东省农村财务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潮财农〔2014〕34号)以及相关制度规范汇编模板等资料,进一步指导各带农镇街、行政村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行检查。由区民政局到磷溪镇、意溪镇对各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要求各村必须按《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潮湘民联〔2016〕4号)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议事协商制度,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等。检查发现,全区97个村委会基本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等,同时启用了“四簿一卷”。
三、持续深入整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区的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我区的脱贫攻坚正处于关键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巩固成果,形成长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以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效保证扶贫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后续整改工作落实。继续保留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继续紧盯“整改台账”,提升整改质量,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个别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确保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加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工作,不断在教育上、制度上、监督上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长效坚持。
(二)强化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问责,从严从重追究查处扶贫领域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巡察中反馈的案件线索。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定期检查指导,确保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视成果。在前段时间逐项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本着“远近结合、长效管理、彻底根治”的原则,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中已经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抓好贯彻执行,确保扶贫工作有力推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着力在推动政策落地上再下功夫,全面落实教育补助、医保救助、危房改造、低保五保兜底等保障政策,确保贫困户充分享受到脱贫政策的红利。着力在提高帮扶实效上再下功夫,落实帮扶机制、加强帮扶管理,切实发挥好驻镇(带农街道)帮扶工作组的重要作用,坚决打通精准帮扶“最后一公里”。着力在激发内生动力上再下功夫,把产业脱贫、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着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热心人士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扶贫帮困活动,多渠道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让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
我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扶贫工作,强化脱贫攻坚的使命担当,为打赢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新湘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2100101;
通信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政府大院705室;
邮编:521000。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