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09-25 15:02  来源:潮州市湘桥区审计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20259月在潮州市湘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湘桥区审计局局长 黄晓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纵深推进经济工作“六大重点攻坚”、“十大攻坚克难重大任务”,全力以赴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保安全,推动湘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67万元,同比增长9.16%。持之以恒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度预算降低6.23%、办公经费支出压减30.24%,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61亿元,有力支持产业园区、水系治理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亿元,为“两重”建设加速加力;统筹资金14.83亿元投入“百千万工程”,将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1300万元纳入“百千万工程”专户管理。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集中发力补齐民生短板,全区民生保障领域支出20.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6%

——审计整改成效较好。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区审计局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整改督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257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1个,整改完成率为88.97%,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4.12%;整改问题金额16292.25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项;处分处理6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开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4240万元、总支出293025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4521万元、总支出174877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87万元、总支出78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0879万元、总支出210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未及时修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范性文件,未将本级相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暨预算调整报告公开不及时,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公开数量较少,非税收入3046.31万元未及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财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区财政局未组织各预算单位落实银行账户年检制度,对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备案审核不严,涉及9个预算单位17个银行账户。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支出比重超过规定比例。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潮州市湘桥区虹桥职业技术学校[含湘桥区老干部(老年)大学和教师发展中心]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湘桥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项目推进缓慢。湘桥区储备粮库建设项目实际收益难以覆盖还本付息支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不充分、基本建设程序倒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加分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对区级12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严格。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0.91万元。6个单位部门预算未根据年度经费支出所需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3个单位未及时征收罚没款或上缴利息收入,涉及117.79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会计基础薄弱、公务卡信息维护不及时。

4.内部控制与制度执行不力。5个单位未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1个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与财务制度内容不一致,9.57万元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策,开支审批不严等问题,且其下属单位议事决策缺乏规范约束。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开展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资金方面。区财政局未及时将部分项目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未及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项目法人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7.11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严重滞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出建设期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方案,项目进度管控力度不够。

2.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方面。2024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滞拨缓拨且未足额拨付。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方面。区民政局20232024年资金绩效目标未依据上级下达任务设置,且与实际完成数量偏差较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导致资金沉淀。

4.企业奖补及科技专项资金方面。20222024年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进度滞后且未能一次性奖补,科技专项资金分配及拨付工作推进缓慢。

(二)“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审计。

开展20212023年湘桥区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培训资料审核不严。区人社局尚未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施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提交资料存在信息错乱、重要信息欠缺等问题。

2.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区人社局超范围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且未专账核算、未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3.培训补贴发放不合规。区人社局超标准多发放创办企业培训补贴2.55万元,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培训补贴2.019万元,审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的经办、审核为同一人。

4监管工作不到位。区人社局未建立对实施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培训机构存在实际培训期限与备案期限不一致、在合格证书未核发时即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存档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5.惠民政策落实不力。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能享受到生活费补贴,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政府培训补贴人数占比低。

(三)医保政策落实和医保基金监管审计。

对区医保局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药品集采政策情况和医保基金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点医保政策落实不力。区医保局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监管不力,导致8家公立医疗机构未能完成7个药品批次的集采协议任务量,未按季度监测辖区内哨点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未能确保政策被公众了解。

2.医疗救助及基金管理的配套政策执行存在疏漏。区医保局未能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时效性要求,导致2022年度18位救助对象的二次救助金未能按时拨付。区医保中心开设的5个医保基金支出户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收入约6.34万元。医疗救助对象系统标识不精准,影响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部分业务工作依据已失效文件。

3.行政执法工作不到位。区医保局未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罚,对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件未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步骤、程序相关信息,部分行政检查文书制作不规范。

(四)耕地保护与利用审计。

开展202220246月湘桥区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未按要求建立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年度利用现状调查及统计制度,未能完成943.74亩垦造水田计划,未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23.97亩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未及时发放85.41万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未安排2022年基本农田保护省级经济补偿项目资金160.11万元,5个镇(街)粮食和大豆播种面积等生产指标不达标。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1315.12万元支付至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超进度支付垦造水田项目工程款222.07万元。

3.项目全流程管理不到位。一是选址与规划不合理。湘桥区已建成的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和1个垦造水田项目中,有450.17亩选址不合理。2个单位因农田水利设施规划衔接不到位造成261.96亩耕地撂荒,分别占当地撂荒耕地总量的52.09%88.05%。二是实施与监管不到位。2个镇3个项目存在招投标设置不合理加分项,招标代理审核报告的出具先于委托合同,施工现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未有相关质量证明,未取得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后才走设计变更程序,偷工减料、质量差,虚增建设面积14亩等问题。三是2个高标准农田和1个垦造水田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开展湘桥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不规范。2个项目未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2个项目购买服务手续后补,1个设备购置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采购合同,影响采购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1个设备购置项目未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程序。

2.招投标管理不规范。2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设置不合理加分项、评审标准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档案重要文件资料部分缺失,招标活动真实完整性存疑。1个项目违规缩短招标答疑提问时间,未能充分保障投标人权益及招标活动公平公正性。

(二)造价控制管理方面。

8个项目未据实结算,多计工程造价23.53万元。1个项目设计图纸绘制失实,虚增工程造价1.28万元。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8个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质量效益。3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基建程序或程序缺失。2个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设计质量把控不严。2个项目未按图施工,且竣工图、结算书与实际情况不符。3个项目变更手续不规范。13个项目验收不严、流于形式。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1个项目建成后尚未办理运维管理移交手续。2个项目质量存在缺陷。

2.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合同预付款设定比例过高。2个项目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74万元。1个项目未设置明细科目或专账进行单独核算。

(四)工程效益方面。

2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开园办学。2个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导致工程建成后未能投入使用。1个项目未能达到绩效目标要求,且后续管护工作差。3个单位部分设备购置与使用需求不匹配,造成资产配置不全或资产闲置。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其他审计项目,关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财政局未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监督不到位。2个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上缴,涉及837.93万元。2个单位出租或续租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21个单位未对资产系统预警进行处理7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纳入资产系统管理,1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入账,1个单位尚未在资产系统开展资产管理工作,1个单位资产信息登记不完整、资产使用登记手续不齐全、失效资产尚未处置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控收支预算。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性;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强化预算支出刚性约束,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充分保障“三保”及重点项目支出执行。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利用。加强对各类财政借垫款的清收和结转结余资金的盘活,增强库款保障能力;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数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三是发挥绩效导向作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削减低效无效项目预算,收回盘活沉淀资金。

(二)增强主动作为,保障重点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业务主管部门应围绕上级政策要点,加强研究部署,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结合区级实际落实落细;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边界,确保政策落地有章可循,避免执行偏差。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项目单位应对标政策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线;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规范基建财务,强化合同约束;资金监管部门应定期核查,重点纠治虚报冒领、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确保资金用得规范。三是严控项目质量实效。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论证研究,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过程监管,加大问题协调力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完成,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聚焦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严防偿债风险。二是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经营管理,严控操作风险,切实守好国有资产家底;强化收益收缴管理,确保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防范耕地红线失守风险。加强耕地“非农化”的监管和处置力度,积极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坚决遏制耕地非法占用、“非粮化”现象,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四是防范工程领域廉政风险。按照“质量第一、造价可控、廉洁高效”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压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大执法及责任追究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本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20248月至20257月,区审计局共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事项1项。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