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食药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1-18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现将湘桥区食药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载体,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人秘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事物。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紧抓关键环节,拓宽公开内容。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我局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重点加以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要求重新编印行政许可指南,将行政审批项目和申报时所需的相关报表电子文档上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状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部门动态、政策解读、消费警示和企业信用等级信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维护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质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二是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制定实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网站日常巡检及上网信息复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网页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职能和人员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四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考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充分发挥政府公众信息网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局相关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宣传面,方便服务对象。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质量信息、查处信息、安全警示等内容。
  (二)全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26条,通知公告27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质量信息11期,专项整治2条,信用信息3条,注销撤销信息6批次,违法广告10起,安全事件2条,安全消费警示2条,查处信息12批次。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由于采编力量不足,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查漏补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不断总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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