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桥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现将湘桥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一方面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由综合股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工作,其他股室密切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分工、公开范围、统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统计事务等方面内容, 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湘桥统计月报》、《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潮州市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等方式公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统计数据泄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我局以《湘桥统计月报》、《统计简报》、《2016年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6年度《潮州市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为主要载体进行信息发布,定期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月度统计数据,及时反映我区的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共编印《湘桥统计月报》1650份、《统计简报》210份、《2016年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50份、《潮州市湘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50份和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统计信息13条,部门信息25条。
(二)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按规定将局的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等情况对外公开,及时公开工作考核、人事任免、党员承诺等情况,在宣传栏宣传统计相关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相应政策法规,方便群众了解局的工作情况。
(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一方面,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严格自身要求,加强管理,对外公布局值班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目前没有接到任何群众对我局工作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投诉或举报。
(四)根据《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表,切实履行统计审批、审核职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和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我局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主要涉及经济数据方面内容;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要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不断优化我局的统计服务功能,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潮州市湘桥区统计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