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桥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湘桥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立足民政工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同时,落实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相关股室各司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将是否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环节纳入到发文的必经程序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内容,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有: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公开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事务方面的政策;单位组织机构信息、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工作动态、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完善制度,强化基础制度建设
为了能够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公开。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意见和制度,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定了《湘桥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加强信息的日常管理,确保信息更具时效性、准确性,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本年度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6条,通知公告17条,政务动态1条,网上办事指南2条。
(二)通过电视、报纸公开信息。本年度在潮州日报发布公告1条。
(三)通过宣传栏公开信息。在局宣传栏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下属单位设置等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考核、人事任免、党员承诺、工作动态和捐款救助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婚姻登记处宣传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让群众了解相应政策法规,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湘桥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和深化,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整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质量,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潮州市湘桥区民政局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