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春街道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16-12-30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2016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胡春华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上关于“加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力度”的讲话精神,南春街道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打造“文明街居”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基层治理理念,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为建设“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开创湘桥“十三五”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街道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6年,街道根据全区关于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全面梳理街道部门职权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流程再造。

 一是做到职权职责清单化。按照“谁行使、谁负责”及权责法定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自上而下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街道各部门的职权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一项职权对应一条目录,一目了然。

 二是做到审批职能集中化。实行行政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对上门办证的当事人,切实做到各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要求,限时办结;对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绝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咨询窗口、办事资料预审处,个别事项下放至社区审核,减少、理顺前置审批事项和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做到办理运行透明化。在行政服务大厅张贴各类职权职责办理事项所需资料、运行流程图等,同时,在街道公布栏、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最新办理消息,及时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凡是区职能部门审批事项不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律不要求提交。

 四是落实行政审批公示严格行政审批流程,落实张榜公示制度,对涉及民生的重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每季度定期梳理临时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救助人员的摸底排查及资金支出、灾害救助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在公开栏上予以公开。2016年度涉及民生的重点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公示21人次。

 五是规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运行。以建立“公开、便捷、规范、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体系为目标,制订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总流程图和细化代理服务内容4大类35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全街道已代理各类为民服务事项18617宗,办结率达100%,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清理制度。凡街道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过会后方能印发实施;凡是本街道制定的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街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凡是街道制定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才能上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否则不予上会。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对印发后的规范性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

 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街道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街道拟保留、修改、废止和失效评估梳理的规范性文件列出分类目录,全面梳理街道过去的各项制度,每年街道都将新建立的制度和有修改的制度及时汇编成《南春街道制度汇编》,统一印发各部门、各社区公开实施。按规定设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坚持,形成刚性约束;对时效过期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抓好立改废工作。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法制办备案,并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做好向市法制办报备的有关工作。

 2016年街道尚未制定和清理任何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实现行政决策法治化

 今年,街道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南春街道党工委会工作制度》、《南春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方法》和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议事,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前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坚持慎密论证,通过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三是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风险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均由本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街道领导班子不作出决策。重大决策做出后,及时收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四是对重大决策建档立册街道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街道党工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定期保存,提供监督保障,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五是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加强政府法律咨询工作,聘用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街道依法决策。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力度,统一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0场次,培训工作人员70多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服务意识和行政能力。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街道根据有关法律依据,理清部门执法的权限依据和权责关系,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依法行政的流程、主体资格、方式、次序、时限、文书样本等程序。各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案件卷宗,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落实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经法办、计生办、城管办等部门配置了电脑、照相机等办公取证设备,确保执法过程有记录,执法程序能规范。2016年度无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四是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同时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将最新工作动态对外公布,方便市民了解。近期街道大力宣传镇街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利用“市‘还路于民’城管工作群”、“区城管信息群”、“南春之家”等微信群发布整治情况上万条。

 (五)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执法监督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公示栏、网络、干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参与社区治理。深化“三公”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公车使用报备工作,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做到先审批、后接待,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监控体系。围绕权力运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按照明确具体、可操作、管用的要求,重点健全党务、政务、居务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规范、约束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日常运行机制,特别要注重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真正发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相互监督的功能。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检查,对违反制度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协调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纪检监察、检察、司法、组织、审计等部门的问责权力和问责功能,积极探索和运用刑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多措并举的综合惩处模式,形成一套全方位的问责体系。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通过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网、街道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对当事人的有效投诉按要求及时进行答复。组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特别是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工商企业等社会各界中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通过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五是按时按质向区政府提交本街道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平安联创

 街道坚持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构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深入推进基层平安联创。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升排查调处实效。对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强基层专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注重社会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和治安重点部位的有效管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维护社会的平安和谐。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做到管理严格、规范、有效。加强对“法轮功”在册人员的防范监控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辖区平安稳定。建立南春街道党政领导与辖属复退军人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涉军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成功遏制在两会、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进京赴省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屋和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力度,着力开展辖区视频监控系统规划建设,有效维护辖区稳定。

 二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社区法律服务品牌。开展“一所双优”(业务能力优、队伍素质优)基层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采用“街居主导,律师承办,居民直联”为主要模式,以社区市民学校为阵地,严格执行驻社区律师跟踪制度,组织驻社区律师积极参与到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涉法工作中来,促进司法职能向社区前移,使居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专业律师的服务。同时,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沟通,共同打造社区法律服务品牌。

 截至目前,街道累计受理矛盾纠纷37宗、调处37宗;信访案件8宗,结案8宗,成功率均达到100%。辖区矛盾纠纷涉及的主要类型为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均已调解成功,尚未发生劳资、环保、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流动人口603人,吸毒在册人员39人,社区矫正人员6人,刑释解教人员41人,上山下乡人员520人,参战人员81人,在册南海舰队退役人员10人,残疾人255人(其中精神病患者112人,已评估危险性为三级或三级以上患者8人,三级以上患者中已落实“1+2”监护患者人数8人,三级以上患者中已列入公安机关管控人数8人。),三无人员5人,生活困难留守老人7人,孤儿2人,涉疆人员0人。成功完成对2名610法轮功顽固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让其写下“三书”,远离邪教。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创新学法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街道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龙头”来抓,教育党员干部树立“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学法机制和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行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前学法制度,积极发挥街道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召开事关全局且法律性、政策性强的会议前,利用半小时学习研究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决策。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工作,由街道党政班子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今年共组织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累计到挂点党支部为社区党员群众讲专题党课9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22场。

 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街道定期组织考查或督查,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和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三是注重法治实践,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时效性注重选派党政机关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法治一线岗位挂职、任职,锻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南春路社区党支部存在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不完善、居委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等问题,结合区委组织部选派优秀后备干部挂职工作,选派街道司法所林楠同志到该社区挂任党支部第一书记,通过深入社区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分析软弱涣散产生的原因,并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工作。通过采取完善党支部制度、加强社区设施建设、开展党员法治教育、改变工作作风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整顿,目前已达到党组织班子配齐配强、党支部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等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软弱涣散形象得到明显改善。

 (八)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街道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 长、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属各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社区、街属各部门整体联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制定了《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督查考评等方面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街道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结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街属各部门,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工作例会,有检查考核。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制度建设。街道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街道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律援助工作等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坚持把对社区的普法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引导。除了通过发放普法学法宣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张贴宣传标语、办板报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外,重点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突出基地建设,突出特殊群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针对治安形势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建立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辖区民警联系渠道,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亲自担任辖属两所小学的名誉校长,派出所2位同志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两所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今年来共为学校学生上法制课达6场次,增强了辖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九)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我街道在法治街道创建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强,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编制、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依法行政形势严峻,权责不对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五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7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胡春华同志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上关于“加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力度”的讲话精神,以着力解决当前街道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深化打造“文明街居”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常态化宣传教育,制定2017年街道依法行政及重要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注重先进典型作用,充分发挥执法典型的模范指导作用,推动全街道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致力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社会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点落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决策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度。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疑难信访积案活动,扩大专业调解覆盖范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努力把有效的创新做法,完善上升为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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