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湘桥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01-13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2015年湘桥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工作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内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列入局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政务公开经费和办公设备得到优先安排,为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主动公开为重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和上网公开审批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1、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置网页,公开职能业务范围等等。  
 2、公开了法律援助事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信息和收费规定。
  3、出司法简报,以普法简报和橱窗专栏公开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湘桥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通过简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潮州市湘桥区司法局
                             二O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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