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桥区食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03-26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湘桥区食药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坚持了由局长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维护工作以及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形成了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层级负责和专人负责相结合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内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列入局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政务公开经费和办公设备得到优先安排,为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规范,实现阳光、便民、高效行政。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管理和服务程序、规定条件、办事时限、办事人员去向等内容予以公开,制作本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流程图”,具体形象描述职权运行的情况,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依托区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区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计划开设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工作人员职务信息、办公电话;相关工作制度;人员任免公示;业务办事流程;行政效能投诉方式。
(二)本年度我局通过湘桥区政府网站、韩江潮汛论坛发布简讯8篇,通过电视新闻媒体报道5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湘桥区食药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深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工作和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认真梳理,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快更新的速度,加大信息更新数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平时检查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