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4-04-03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公布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本报告内容涵盖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力促信息公开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我局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力促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安全。
    (二)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公开质量。按照“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要求,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拓宽有效公开渠道。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建设为民政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我局窗口公示、政务公开栏、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等提高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我局设置了行政效能投诉方式公告栏,方便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充分发挥政务监督员的作用,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二是主动接
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透彻情况。我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
 
 
 
 
 
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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