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监察和审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4-03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潮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潮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潮府办通〔2014〕22号)的文件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由区监察和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监察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使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展现自身形象、加强监察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按照工作机制体制要求,依据现有信息技术条件,推动自身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办公室一名同志兼职信息员,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依照程序,规范范围。
严格执行《条例》,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完善公开内容的分类,努力达到政务公开,便捷于民的目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度,没有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内公开监察信息共4条,分别为《深化信访维稳职能强化查案警示力度》、《区纪委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为创建教育强区保驾护航》和《湘桥区纪委召开创建廉洁镇村工作会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问题在:时效性仍然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需健全。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了解,增强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年度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
 
 
 
 
 
                                              湘桥区监察和审计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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