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12-08 10:44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2020年以来,湘桥街道根据《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发〔2019〕12号)文件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为打造法治政府形象、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0年,街道根据全区工作部署,全面梳理街道部门职权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流程再造。

    一是做到职权职责清单化。按照“谁行使、谁负责”及权责法定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自上而下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街道各部门的职权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一项职权对应一条目录,一目了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力度,近期已有12名公务员通过学习考试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证。

    二是做到审批职能集中化。实行办事窗口首问责任制,对上门办证的当事人,切实做到各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要求,限时办结;对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绝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咨询窗口、办事资料预审处,个别事项下放至社区审核,减少、理顺前置审批事项和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做到办理运行透明化。在办事窗口张贴各类职权职责办理事项所需资料、运行流程图等,同时,在街道公布栏、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最新办理消息,及时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凡是区职能部门审批事项不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律不要求提交。

    四是落实行政审批公示。严格行政审批流程,落实张榜公示制度,对涉及民生的重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清理制度。凡街道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过会后方能印发实施;凡是本街道制定的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街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凡是街道制定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才能上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否则不予上会。

     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街道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街道拟保留、修改、废止和失效评估梳理的规范性文件列出分类目录,全面梳理街道过去的各项制度,每年街道都将新建立的制度和有修改的制度及时汇编成《湘桥街道制度汇编》,统一印发各部门、各社区公开实施。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实现行政决策法治化

    今年,街道以学习教育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湘桥街道党工委会工作制度》、《湘桥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方法》和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议事,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前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坚持缜密论证,通过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三是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风险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均由本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街道领导班子不作出决策。重大决策做出后,及时收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四是对重大决策建档立册。街道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街道党工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定期保存,提供监督保障,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五是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加强政府法律咨询工作,聘用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街道依法决策。

    (四)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执法监督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公示栏、网络、干部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参与社区治理。深化“三公”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公车使用报备工作,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做到先审批、后接待,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监控体系。围绕权力运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按照明确具体、可操作、管用的要求,重点健全党务、政务、居务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人、财、物、事”四权运行的规范、约束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日常运行机制,特别要注重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真正发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相互监督的功能。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检查,对违反制度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协调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纪检监察、司法、组织等部门的问责权力和问责功能,积极探索和运用刑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多措并举的综合惩处模式,形成一套全方位的问责体系。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通过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网、街道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对当事人的有效投诉按要求及时进行答复。组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特别是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工商企业等社会各界中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通过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五)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平安联创

    街道坚持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构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深入推进基层平安联创。

    一是推进街道综治中心“四化”建设。街道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街道综治中心,按要求实现职能综合化、服务网格化、平台智能化、治理社会化。完善中心硬件设置,配强配齐网格员,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一岗双职制度”,明确各网格相关人员的责任。街道中心组织、调度、指导、协调、督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网格员力量,推动网格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重点人员帮扶管控等工作。

    二是依借古城联勤应急中心,在辖区内以西马派出所为载体,探索成立了全市首支“义警”服务队,进一步发挥群众自治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枫桥经验”在湘桥深入实践,成效初显。

    1、依靠群众借民力。广泛发动民力,坚持“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作、公众参与、自愿无偿、服务公益”的原则,成立一支完全由热心群众组成的志愿义警服务队伍。辖区已组建义警服务队,共有队员近80名,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范宣传、治安巡逻、简易矛盾纠纷调解、节日安保、维持交通秩序等工作。

    2、立试点树示范。根据辖区老旧小区多、商业综合体密集、矛盾纠纷易发等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原社区警务室为阵地,以义安居委和开元居委为试点,积极拓展警务新模式。义警服务队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警务活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从“办小事、破小案、解小愁、除小患、惠小康”入手,深化扩展各项服务,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勤防范保平安。义警服务队人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分白天黑夜两批。白天义警巡逻队由一群不服老、积极发挥余热的中老年朋友组成,在社区里走街串巷,提醒居民防火、防盗、防诈骗,引导居民讲卫生、讲文明。同时,积极为社区居民宣传讲解扫黑除恶、创文创卫等知识。夜晚义警巡逻队由一支覆盖各行各业,自愿参与社会群防群治的年轻朋友组成,仔细巡查社区各个角落,并对辖区内沿街店铺和客栈民宿、茶馆茶舍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维护辖区安全,为居民点亮“平安灯”。

    三是加强纠纷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各种影响区域社会稳定的因素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期间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让排查工作能深入高效的开展。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是加强司法所、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街道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在社区推广“人民调解室”模式,从街道到居委建立“分级负责、领导挂帅、狠抓源头、重心下移、多措并举”的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定期排查报告、专项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调处和重大矛盾纠纷备案督查制度。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和驻委律师为主,推选巷长楼长,并整合辖区内物业负责人、沿街商铺经营者等各方社会力量充实到义警服务队中,建立“社区微警务”微信群,让社会力量成为基层民警的“触角”,及时了解辖区的治安动态,第一时间研判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多级联动、前置干预的工作格局,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近期,义警服务队成功协调解决辖区内一宗因相连墙体问题产生的纠纷。

    四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社区法律服务品牌。开展“一所双优”(业务能力优、队伍素质优)基层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采用“街居主导,律师承办,居民直联”为主要模式,以社区市民学校为阵地,严格执行驻社区律师跟踪制度,组织驻社区律师积极参与到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涉法工作中来,促进司法职能向社区前移,使居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专业律师的服务。

    (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创新学法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街道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龙头”来抓,教育党员干部树立“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学法机制和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街道定期组织考查或督查,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和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三是注重法治实践,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时效性。注重选派党政机关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法治一线岗位挂职、任职,锻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街道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属各部门、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社区、街属各部门整体联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街道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结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街属各部门,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工作例会,有检查考核。

    三是健全制度建设。街道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街道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律援助工作等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坚持把对社区的普法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引导。除了通过发放普法学法宣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张贴宣传标语、办板报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外,重点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突出基地建设,突出特殊群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八)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依法防控疫情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湘桥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会议部署的要求,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区新冠肺炎防控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进企业、沿街商铺的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成立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导组,班子成员挂钩企业,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做好人员管控、健康排查、防疫宣传、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工作,同时宣传区的暖企政策。重点加强对辖区现有出租屋、公寓及流动人口的摸查力度,加强对省外来粤人员的管理,做好辖区内企业用工返岗排查工作,建立异地务工人员节后流动台账,发现发热病例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有序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九)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我街道在法治街道创建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强,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编制、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依法行政形势严峻,权责不对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五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以着力解决当前街道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深化打造“文明街居”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常态化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注重先进典型作用,充分发挥执法典型的模范指导作用,推动全街道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致力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普法内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社会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点落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决策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度。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疑难信访积案活动,扩大专业调解覆盖范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努力把有效的创新做法,完善上升为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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