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桥区应急管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2-04 11:16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202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取得了全年执法工作零投诉、零听证、零复议、零诉讼的成效,进一步树立起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行政窗口审批和一站式办结,杜绝了申请人窗口部门两头办理的“授假权、假授权”现象,最大限度方便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法人和办事群众。2020年全年,累计办理审批事项12件,其中: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5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7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今年1—12月,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等高危行业及工矿商贸行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00多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32处,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78份,完成整改232处,整改率100%,立案8宗,罚款人民币11.5万元。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等程序,坚持使用统一的现场检查笔录和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调查笔录,并及时将整改指令书通报被检查单位。执法监察到期复查率、处罚后复查率、执法案件结案率都达到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安。本年度无建立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0年11月聘请了广东森凯律师事务所的林铠律师为我局法制审核员,我局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人员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我局择选20名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区级专家组,基本涵盖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专业,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中的作用。我局重大决策事项都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行政处罚实行集体审议,全年无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及填写要求进行统一规范,供全系统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参照使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督与协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与责任分解。今年无主办及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健全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开辟了举报热线和投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六、依法化解安全生产矛盾纠纷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合法有效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制度,对复议的职责分工,范围与管辖,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作出了具体规定。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中,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的强弱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同时考查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行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宣讲和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严格按照区政府对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以及区政法委依法治区考核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强化落实,确保全面落实各级各项监督检查布置的任务。以行政审批窗口和执法大队为重点,保证在审批和执法检查工作中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同样的服务和保护,不实行差别待遇,不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挂牌保护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提升政府诚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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