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2021年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印发《关于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要求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设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着重突出各单位业务范围应公开的重点领域、重点方向、重点类别,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三)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根据《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计公布各类信息69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2条,发布部门资讯16条、公示公告31条、人事任免1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2条、政协提案办理信息5条。
(四)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本办没有收到应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经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办将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