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2021年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湘桥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展公开渠道,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积极作用,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落实区级各有关部门以 26 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框架和基础,结合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梳理各领域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和公开渠道等事项,编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13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为2976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为7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为86条;网站总访问量达828229次。同时,为统一公开权威、准确的防疫政策措施,在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更新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信息,增强政民互动,切实下好群防群控“一盘棋”。
(三)严格规范管理信息公开。通过印发通知文件、召开专项会议、及时督促提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信息成文、审核、发布、归档全周期流程管理,并通过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系统梳理本级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内容涉面广度不够,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有一定的滞后区间等。对此,我们将在新一年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升。一是及时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加以运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协调、指导作用,调动提升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三是持续加强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