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12-31 15:4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潮湘法治办通13号)文件要求,现将今年来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理论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集中研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推进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入脑入心,同时以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为契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我检视,提升工作作风,推动提高城市管理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局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确保学法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实效。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活动,积极参加湘桥区“思想法律法规政策”闭卷考学,合格率达100%。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线上学法平台进行学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按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有关问题,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高质量发展和年度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工作情况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体现我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情况。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通过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湘桥区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开展工作。

  贯彻落实规范化执法工作制度,在行政执法现场实行使用可实时定位、可实时获取时间的摄像软件进行现场记录,及时回传工作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及时收集行政执法证据,减少执法争议,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现场公开化透明化。

  建立案件审核工作制度,成立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审组,按要求开展各种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各类行政案件受理及审核的及时性、高效性。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处罚、公示工作,及时整理各类行政文书包括调查问询笔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形成电子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建档保存。

  对已办结的案卷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案卷归档流程,确保做到案卷填写清晰、详细,编号规范、卷面整洁;在办案中不断吸取教训,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和案件卷宗质量。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普法教育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针对性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确保业务学习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执法流程学习等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为更高质量开展工作夯实理论基础。以执法培训、案例分析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执勤能力。

  加大镇街综合执法业务宣传力度,选派局业务骨干参加由区司法局组织的关于违法建设执法程序、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等当面培训交流会,增强与各镇街综合执法业务骨干的业务交流,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进一步推进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区城综局关于开展潮州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计划》,成立潮州市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方性法规宣传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到直联单位开展地方性法规宣讲活动,重点围绕《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居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及时回应处置信访投诉,做好12345投诉举报平台诉求拟办单、信访一体化平台、群众来访、各级领导信访件的受理和收发工作,并对调处情况进行梳理、研判、整理上报,确保各类信访案件回复及时,维护好群众利益。2022年以来累计受理回复各类信访投诉件513宗。

  四、立足自身职责,主动担当作为

  (一)抓好环卫监管,推进垃圾分类,不断美化市容环境

  1.落实市区环卫处加强对环卫作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市容市貌,确保市区主次干道、人行步道、背街小巷等路面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时,达到“四无四净”。深能公司累计出动作业人员约830500人次,作业车辆约238660车次,清洗消杀垃圾桶约202230个次、清洗消杀公厕约161110座次、清洗消杀压缩站约5140座次,清运垃圾约253430吨。市城区主要道路机械作业里程约86220公里,完成率81.98%,洒水作业里程约85820公里,完成率76.39%。

  2.有序推进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一是有序开展环卫一体化内的垃圾分类点位布设工作,第二批无物业小区分类点位已经摸排完成,现正与各街道社区积极沟通安装事项,确定后进行基础建设,同时加紧开展办公区域、文教机构、医疗、景区景点智能分类收集容器选点投放。二是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组织督导培训,在小型作业车辆上安装垃圾分类宣传扩音器,沿街作业时进行宣传督导,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并向市民发放倡议书、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引导在思想上认同垃圾分类。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分类处置,不断规范市容秩序

  1.加大力度整治市容乱象,促进城区环境干净有序。一是高标准加强城市环境秩序管控。进一步压实各执法队伍职责,加强巡查执法力度,严格管控商户货物出店、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影响城市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今年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执勤人员约30000人次,执法车约4900多车次,整治流动摊档约30000宗,落实坐店经商约29000多宗。办理市容类案件总计1289宗,处罚金额1528915元。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日常路面巡查,对泥头车飘洒、遗撒问题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今年来共查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案件8宗,处罚金额430000元;查处泥头车泄露污染路面案件13宗,处罚金额65000元。二是高强度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一方面,建立和推行“五定”(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标准)执法模式,特别是针对枫春市场周边原先流动摊档随意摆摊设点严重问题,落实执法队伍每天早上7时驻点整治,实行常态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果。另一方面,根据《关于花园市场、景山市场、上埔市场、西新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时点工作方案》(潮湘创卫办〔2022〕16 号)的工作要求,确定市场周边整治责任中队,落实执法人员定时(早上7时30分)、不定时联合属地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巡查整治。三是持续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通过落实坐席员的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催办台账,督促案件受理单位对案件按时按质进行处理,并及时与市级平台对接沟通。2022年1至12月,湘桥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共接件8236件,均及时批转并督促各中队和镇街进行处理,结案率88.7%。提高占道围挡许可等办理效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一网通办账号,受理网上申办事项。今年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105宗,金额178401.2元。五是做好对枫江二期工程运营情况的检查和绩效考核。落实项目公司配合做好护栏及步道修复、绿化修剪、管道清淤等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作,环保效益持续产出。对运营维护情况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公司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切实做到问题整改质量高、进度快、效果好。

  2.做好广告、招牌的备案管理和专项整治。一是做好非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备案管理。按照《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潮州市湘桥区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及违规建(构)筑物、搭建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前来咨询招牌广告备案的商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整改要求,落实一店一招和安全责任人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初步统计,自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收到申请备案的商户201家,已备案72家,备案率35.8%。其中招牌193家,已备案72家,非大型户外广告8家,已备案1家。二是部署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招牌设置,有序开展违规建(构)筑物、搭建物的专项整治行动。为净化城市天际线,8月31日,湘桥区召开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及违规建(构)筑物、搭建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城区市容环境再上新台阶。9月2日,我区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及违规建(构)筑物、搭建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专项工作组牵头各街道(镇)、各相关单位迅速行动,通过张贴《通告》及印发《给市民的一封信》,要求招牌、广告的设置者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设置,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责令限期自行整改、拆除。自9月6日起,我区将每周二定为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及违规建(构)筑物、搭建物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进一步美化城市风貌,助推创文创卫工作开展。我局积极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对市城区重点区域部分违规设置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清理拆除,整治对象主要包括T型广告牌和部分屋顶、立面广告牌等。2022年以来,我局共计出动执法执勤人员约662人次,执法车约194车次,拆除大型违规户外广告设施30余处,拆除面积约4700平方米。

  3.推动分类处置落实落细,助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切实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牵头召开全区推进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会议,按照“摸底试点”和“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采取予以保留、暂缓处理和依法处罚等手段处理各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自2022年1月4日区分类处置方案实施以来至12月,我局共处置案件36宗,处罚金额约3000万元。同时,对自方案实施之日起新增的违法建设一律予以拆除,坚决发现一宗严肃查处一宗。2022年1月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凤新街道、城西街道、桥东街道、意溪镇等镇街对以上辖区存在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采取拆除提升塔主机电机、整改拆除抢建违建部分等整改措施;合计整改拆除违建面积约16880.25平方米,并对3宗(4宗次)违建工程的施工提升塔及主机、电机实施拆除扣押。二是切实推进存量违建摸查处置工作。区违建攻坚办于7月份第三次落实各镇街牵头辖属村居对辖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地排查复核,共摸底排查违建6130宗,同时落实各镇街对已摸查上报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分类细化,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存量台账。为更好推进下一步摸查存量违建处置工作,区违建攻坚办结合各镇街的分类细化情况,代拟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摸查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分类处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存在问题

  我局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占道经营等乱象屡禁不止,部分经营者、小摊档受个人利益驱使,对维护城市秩序认识不足,忽视公共权益,随意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二是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办案人员新旧交替、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使案件办理存在一些细节遗漏;三是行业法律法规未健全,例如店外摆放杂物、展示商品等行为在《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没有相应处罚依据,只能通过管理手段落实整改措施,震慑力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全力冲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违法建设治理等重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全方位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实现环境卫生动态管理,专项整治卫生黑点

  实行“主要道路严控,次要道路控制,背街小巷规范”的分级分类管理,及时有效地将破坏市容环境卫生、阻碍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法规宣传

  一方面按照上级部署推动流动摊档腾退点设置工作;另一方面进行教育劝导,引导流动摊档进入腾退点规范经营。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普法教育和创卫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发动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市容市貌,共建美丽湘桥。

  (三)强化巡查执法,部门联动整治

  坚持“广范围覆盖、全方位巡查、无缝隙监管”,每天进行不间断、高频次、常态化的执法巡查。同时强化与市场监督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属地镇(街)的执法联动,对重点区域、问题多发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四)加快存量违建处置进度,强化措施推进违建治理

  针对已摸查上报的存量违法建筑,结合出台的具体处置意见及“房地一体”等相关政策,多维度推进存量建筑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区违建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协调作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控和消化违法建筑同步推进原则,强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潮州市湘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