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区农业农村的实际,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有效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不断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促进了我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持续稳定。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来,我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我局多次组织局机关同志及下属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央对三农工作、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的战略部署,坚定信心,勇毅前行,扎实推动湘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我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点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时跟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公务员认真参加全区“思想法律法规”考试,以考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见行见效。今年来共召开各类法治建设内容学习会20场次。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是严格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工作指引,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局党组(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按规则程序进行重大决策。聘用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前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不断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今年来,共咨询法律顾问12次。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我局制定或者组织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止至目前,我局共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无涉及行政复议,均不存在与相关法规、规章相违背的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是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做好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为检查对象,加大对批发商和经销门店的监管,排除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今年来,我局共检查农药经营单位、种子经营户等22 场次,出动执法人员56 余人次,规范经营行为2 起。二是积极开展养殖场、屠宰场、动物医疗诊所卫生监督检查、疫病排查及加强节前巡查,今年来,区动监所所共出动279人次,检查养殖场42场次,农贸批发市场1场次,屠宰企业33场次,动物诊疗机构17场次。三是多次联合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潮州市海事局和各相关街道(镇)在韩江水域湘桥区段开展涉渔“三无”船只整治清理工作。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现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我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承接放权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举办或参与普法活动。一是以农资农技下乡助农为契机,在科普红火蚁防治技术、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的同时,向群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政策,科普农业安全生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禁种铲毒知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动物疫病防控等知识,为群众提供有关茶叶、水果、蔬菜、水稻、畜禽等种养技术咨询服务,普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增强拒毒防毒反诈意识,营造浓厚的禁毒反诈氛围。二是举办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分别在桥东街道社光村、意溪镇西都村开展为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
六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研判当前安全形势,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湘桥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落实“管行业管安全生产”,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持续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农机、农药、兽药、饲料粉尘、沼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毫不松懈做好三防工作,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今年来共开展渔船安全检查排查120次,检查渔船停泊点6处,出动人员80人次,对湘桥区注册在产的107艘渔船进行逐船记录,全覆盖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共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培训3场次,对船主和船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培训渔民120多人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清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我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应发服务事项34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4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依申请事项60项,依职权事项275项。选派公职人员进驻潮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优化办事程序,严格行政事项审批,以良好的工作质量和高效的办事效率,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实现了行政审批零投诉。认真调查处理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至目前共接到工单18件,已办结归档17件,办结率94.4%。
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今年共接到网民留言1条,并给予明确答复,无收到网友投诉;借助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业务信息、办事指南、机关职能、有关政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拓宽宣传面,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配合区政数局和区司法局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和“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至目前,2023年我局共公布信息44条,其中部门资讯17条,公示公告25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
三是调整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 号)等规定,将我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今年我局调整由镇街道实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共有34 项。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存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的现象,执法的水平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仍不够深入,部门间的交流合作仍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形式传统单一、创新度不高,普法宣传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推进湘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精心锻造队伍,提高执法水平。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会等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开展学、帮、带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考评,促进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密、业务精湛、装备精良”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全面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抓好“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加大农资质量监督力度,坚持农资质量监督、市场抽查制度,定期公示抽检结果;加强水稻、蔬菜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管理,五是做好农产品常态检测工作。
三是完善清单建设,推进依法治理。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有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