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湘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我局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
(一)以学促干,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提升党组领导班子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必修课,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党支部、支委学习教育年度计划中。落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局内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专题宣讲2场。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牵头开展谋划,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并在年终述职中汇报相关内容,引导学法守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聚焦“走在前列”总目标的奋进征程,将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贯穿法治建设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七个坚持”。
(一)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岗位和大额资金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聚焦机制建设,制定《湘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切实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制定《湘桥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试行)》,聘请1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和化解纠纷,更好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建立《湘桥区财政局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试行)》(湘财法〔2024〕5号),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上级相关指导意见,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整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后评估制度,对于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及时依法依规进行修改和废止。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本年度新增执法证申领8人,更换证件3人。执法过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依托潮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粤执法”平台等渠道进行全过程、各环节记录,并在事后依法依规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坚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对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其及时、主动、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规范统一,按时有序完成。依法履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定职责,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推进预算和绩效互相融合,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的“五同步”机制;积极推进机制融合,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将绩效要求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
(五)坚持强化行政权力约束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4月30日召开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财政系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将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管理信息在湘桥区人民政府、湘桥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等网站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监督,依法按期受理答复信访件2宗。
(六)坚持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多维度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深化财政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群众。制定机关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计划和法治建设普法责任清单,组建普法队伍,组织宣讲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政策法规,多方位开展专题学习会、读书分享会、财政普法行等活动,利用粤政易群常态化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支持下属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并设立流动普法站,组织普法队伍到下属企业宣讲《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制度法规,依托区特色产品展销暨春季招商活动平台,积极向企业宣传我区促进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牌坊街游客服务中心作为财政普法阵地,采用展板、LED显示屏等多媒体形式开展宣传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在区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管理信息,及时推送最新财经法律法规政策。通过“粤财扶助”平台上线优化惠企利民服务流程,以“数字政府”为依托,通过“一张清单”进行官方发布与解读,有效解决企业和个人对财政补贴“找不到、看不懂”的痛点,实现补贴受众“零跑动”申报审批“指尖办”、财政资金“快兑现”、监督管理“一盘棋”,为群众提供补贴政策兑现的快速通道。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平台已开发申报污水处理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水库移民补贴、个升企及刻章补贴等项目5个,并已同步完成生产环境上线工作。
(七)坚持强化经费保障
坚决落实财政保障职责职能,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湘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湘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法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保障经费投入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使用,对法治资金拨付、使用和发放等进行审核监管,确保经费管理规范安全,落到实处。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我局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工作仍有继续进步的空间。我局仍在不断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拓展普法途径和受众范围,除了采取专题培训会、线上考试、LED屏幕、横幅、宣传栏、设置普法摊位、利用网络媒体等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外,还建立流动普法站,利用下属企业和牌坊街游客中心等作为宣传阵地。但普法氛围不够浓厚,容易出现“一过式”普法学法热潮,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二是学法系统性不强、范围不广。因基层日常事务较为繁杂,学习时间有限,个别财政干部偏向于财政和经济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其他方面的法律较少涉猎;我局虽不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如学习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会,但部分干部还是存在被动学习法律多、主动研究法律少的情况。
三是学法用法联系不够紧密。部分干部仍处于以开展法律条文学习为主,将学法相关成效实际应用到工作中存在不足,执法人员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不能适应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
四是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且下属国企法治力量薄弱,国企法治建设存在不足。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
二是继续切实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严格财政行政问责,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局将继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营造财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推动全局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湘桥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