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湘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政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我区2025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区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我局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多维度多措并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切实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印发《湘桥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我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履行财政普法责任。通过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粤政易群常态化普法、单位大院LED屏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局机关展开法治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依托迎春花市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向往来群众宣传财政相关政策措施;建设财政普法阵地,利用牌坊街游客服务中心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区政府网站财政专栏及时推送最新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财政管理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不断优化制度供给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一名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方面提供意见参考,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上级相关指导意见,制定《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不断完善审查机制,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推进法治队伍建设,今年度上报新增执法证申领1人,更换证件2人。本年度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3家次,行政执法过程严格落实《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依法依规运用潮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粤执法”平台等平台进行记录,事后依法依规公开。积极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提升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五)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等,保障司法部门经费,为我区顺利开展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宣传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严格执行党中央“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决定,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学习会及警示教育会,要求全体同志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坚持以八项规定为行为准则,做到随时随地严格对照、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召开2025年全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上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全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5年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七)持续加强财政监督,推动财会监督提质增效
指导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及时向公众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推进预算和绩效机制融合,将绩效要求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中,加强对项目入库绩效目标设定规范化、标准化、相关性的审核。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落实“村两委报酬发放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推进涉企乱摊派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深化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
(八)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公正
接受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准确、及时向人大报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财政收支情况,按时高质完成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配合做好审计和巡察相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数据;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按程序及时、妥善办理信访件。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以法治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年终述职中汇报相关内容。落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主持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宣讲2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带领机关干部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尽管我局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但仍存在一些进步空间以及不足需改进。
普法氛围仍不够浓厚。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新颖、偏于传统,覆盖面不广、深度不足,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提升宣传实效,未能在群众中营造财政法治理念的良好氛围。
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尚需提高。执法人员中熟悉财政法治的人才缺乏,受困于专业背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加强,执法质量仍存在提升空间。
法治能力仍有进步空间。我局通过会议学习、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大院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具备了基本的法治观念,但面对复杂多变的财政业务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能力仍有待提高。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将法治贯穿财政业务各领域、全过程,依法推进财政业务稳步开展。
继续推进预算和绩效机制融合。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评价机制,发挥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理财。
持续完善执法事项。继续着力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多措并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继续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努力突破目当前的普法途径和受众范围,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增强普法实效。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久久为功。我局将继续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力提升财政法治管理水平,为湘桥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法治保障。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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