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8年潮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潮建函〔2017〕124号)及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湘安办〔2018〕47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推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制订了《2018年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湘桥区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进我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制订了《2018年潮州市湘桥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及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安全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加强统筹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宣贯工作。重点是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6月1日开始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培训工作。督促引导相关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活动,尤其是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应创新安全生产教育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安全意识, 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二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 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项措施的落实。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区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营造活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参加省住建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于6月初举行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我局将组织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对先进工地的观摩学习,达到“学标杆、树标杆”的目的,强化“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总体水平提升。为提前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身工作,我局组织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区属在建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参加市住建局在5月14日举办“文明工地及扬尘治理观摩会”活动,推动创文工作及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继续开展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施工机械专项检查、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检查、外脚手架专项检查、施工消防专项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检查及夏季极端气候安全专项检查,要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等活动。要汲取今年以来广州、佛山、汕头、东莞、深圳等地建筑施工安全等事故教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注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对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设施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隐患认真落实好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四)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专题活动。结合在建工程各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适时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抢险实战演练,重点演练施工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救援、消防、夏季极端气候和紧急医疗救援等,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加强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工程管理股、区工程质安监站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防止活动走过场、一阵风,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通过张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把安全知识、安全理念灌输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不断强化宣传的力度,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月氛围。
(四)科学组织,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主体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防止活动与工作走过场现象,真正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于6月26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材料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湘桥区建设局建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