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桥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年湘桥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做好人民调解宣传月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54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潮司通〔2017〕136号)要求,市司法局将11月定为今年的“人民调解宣传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主题为“调解•民生•和谐”。
二、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和优势,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案例,宣传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民间纠纷首选途径的意识。引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关注民生问题,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三大功能,强化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民间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日。
四、活动内容
1、我局将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湘桥区司法局湘桥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对我区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等。开通人民调解知识宣传、人民调解案例讲解、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连载等栏目,采取灵活多元的形式,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效果,达到提高群众知晓度目的。
2、开展户外集中宣传服务活动。11月上旬,湘桥区司法局将在凤新街道奎元社区、磷溪镇仙田一村开展“调解•民生•和谐”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邀请驻点律师和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派发《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宣传资料,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知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知识咨询及政策宣传等服务。
3、开展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全覆盖活动。宣传月期间,利用街道、社区里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挂图及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把人民调解宣传资料张贴于小区楼梯口、电梯、工厂、车间、员工宿舍楼等处,最大程度地扩大人民调解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舆论氛围。
4、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行动,强化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组织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行动,深入社区、居民小组、企业、住宅小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辖区的纠纷现状、特点、形成原因,重点把握热点、难点纠纷及群体性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进行梳理,制定调解工作方案,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落实,突出实效
各基层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研究制订本司法所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总结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有关图片资料,于11月16前日上报区司法局,联系人:柯继祥,电话:2209224,邮箱:czxqsf@163.com.
(二)持之以恒、建立机制
要树立长期宣传人民调解的意识,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纳入到司法所日常工作中去,建立起人民调解宣传工作机制,在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同时,更注重日常的宣传,使人民调解制度能够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