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西街道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西街道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城西街道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桥区城西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0日
城西街道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潮湘安委[2017]7号)的通知精神,为全力抓好全街道“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街道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作为此项工作试点村,以点带面,为街道全面铺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供示范。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4〕411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城中村”及出租屋等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全力保障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二个月时间,在对前街村民小组辖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查基础上,完善配合整治片区内公共基础消防建设,突出抓好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等重点部位整治,推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高,力争在区域内构建一张完整“城中村”消防安全网。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城西街道前街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严树华任组长,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庄纯娜任常务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李洁琼、苏锐,党工委委员郑天扬、陈烜锐,城西派出所所长钟斌、城西工商所所长刘世雄、吉街村委会主任郭长青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委办、派出所、综治办、农业办、城管办、工商所、吉街村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督导试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治组、宣传组、督导组。
办公室:由庄纯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镇锐同志、蔡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党政办、计生办、经发办、安监办、文化站、司法所等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会,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
整治组:由庄纯娜兼任组长,郭佳祥、谢奕群、郭育武,区消防大队、城西派出所、城西工商所、街道安监所各一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各相关部门、吉街村委会、前街村民小组等单位和街道驻片同志抽调。负责试点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涉及到的技术层面由区消防大队负责提供保障,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清理整治由庄纯娜同志牵头相关部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宣传组:由郑天扬兼任组长,城西派出所、街道安监所、前街村民小组各一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抓好整治片区的消防宣传,制作宣传栏,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督导组:由陈烜锐兼任组长,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抓好整治工作的督导工作。
四、整治内容
(1)结合整治片区实际,规划建设消防栓、微型消防站等“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2)根据消防要求,对出租屋和“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落实业主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落实整改。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消防安全宣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三大版块,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一)消防安全宣传(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召开试点单位动员会,增强各级干部抓好试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完成时限:2017年8月5日前。
2、在整治片区内显眼处悬挂横幅,在人群集中位置设置2-3个宣传专栏,营造浓烈宣传氛围。完成时限:2017年8月20日前。
3、结合集中整治,广泛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微型消防站建设。由街道安监部门按照建设标准,牵头指导吉街村前街村民小组抓好具体实施。完成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
2、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办公室协调,区消防大队牵头市供水部门、供电部门对整治片区内的消防栓、电力线路进行规划设计,力争在2017年9月30日前组织对重点路段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进行实施。再根据实际、按照规划在整治片区内全面铺开。
3、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分为二个阶段:(1)整改告知(2017年8月10日至8月31日)。整治组以公安、消防联合对前街村民小组开展的出租屋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登记表为依据,根据登记表检查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开具《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告知书》,由前街村民小组工作人员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告知书》发放到各出租屋主和“三小”场所经营者,对大门紧闭和无法及时联系到的,前街村民小组要进行专人跟踪,落实告知任务。(2)综合整治(2017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前街村民小组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出租屋作为试点先行重点整治,在8月31日前完成试点出租屋整治工作。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全面铺开整治工作,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火灾隐患严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由整治组依据有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现场视情况采取查封电源,对拒不落实整治,抗拒执法的业主或有关负责人和经营者,将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采取查封电源或进行处罚或治安拘留的强制措施。9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各工作组、吉街村委会、前街村民小组要按照消防“网格化”要求,将整改工作任务包干落实到人,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告知到位、整治到位,确保整改的每家场所都有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法,严明纪律。各工作组、吉街村委会、前街村民小组要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治期间,村干部应先带头参与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有物业应先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对不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包庇、隐瞒、纵容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将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责任追究;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到期仍未达到整治标准的场所,要坚决进行查封,并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撤离场所内人员等强制措施;对拒绝整改、阻挠整治正常进行或妨碍工作人员正常执法的有关人员,协调消防部门进行罚款处罚,对符合治安拘留条件的,整治组组长应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
(四)讲究方法,维护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工作组要加强组织协调,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广大业主的配合和支持,特别是要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制,积极引导业主主动进行整改,促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要切实加大消防巡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其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召开村委班子会议、党员骨干会议、业主大会、各界群众座谈会以及宣传车广播挨家挨户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政策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做深做细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做到所有业主掌握政策、明确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逃生能力。
(六)加强督查,形成实效。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整治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扯皮推诿、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将由督导组启动相关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