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迷你歌咏亭经营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08-15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关于协助做好迷你歌咏亭经营主体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现将《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粤文市[2017]165号)转发给你们,为加强对我区可移动式歌咏设备(简称迷你歌咏亭)行业的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请各中心协助调查各自辖区内是否有迷你歌咏亭,对在经营的迷你歌咏亭督促其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并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迷你歌咏亭备案表》,汇总后于8月29日前将备案表(纸质1份和电子文档)及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送我局。(联系电话:0768-2102501,电子邮箱:czxqwhj@126.com)。
附件:《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粤文市[2017]165号)
湘桥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