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山路临街建筑 优化改造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7-08-02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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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山路临街建筑
优化改造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推进韩东新城建设,全面提升东山路整体景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就东山路临街建筑优化改造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改造建设范围。建设地点为市区东山路西段,自卧石路口至金山中学对面的北侧建筑物临街外立面,改造路段长约500米,立面改造面积约8000平方米,地面改造面积约35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沿路改造范围内不得实施抢建、改建和扩建等改变建筑物现状的行为;房屋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变更租赁关系或者转移所有权。
三、改造建设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四、改造范围内擅自建设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和搭建物,其建搭人、使用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清理拆除并清退。逾期不自行拆除、清退的,依法强制执行。
五、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自行迁移,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六、改造建设范围内各有关单位、个人要服从区域改造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确保东山路临街建筑优化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对妨碍、阻挠、扰乱改造建设正常秩序或者煽动群众闹事,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东山路临街建筑优化项目的建设工作由湘桥区建设局负责实施。湘桥区建设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大院内东附楼二楼,联系电话:2213625。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