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街道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 “六城同创”创建工作方案

2017-07-10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湘桥街道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

“六城同创”创建工作方案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大行动,我街道决定从现在起进一步对辖区内存在的“六乱”现象,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街道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治六乱”为主线,以共建共享“卫生、整洁、健康”的家园为目标,全面动员,集中力量,统一步伐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为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营造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塑造古城区新形象。

二、整治内容

针对下列“六乱”形象,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

(一)乱贴乱挂

乱贴乱挂是指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未经批准在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以及在临街阳台窗户外晾晒衣物、吊挂杂物。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未发现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在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影响城乡空间、立面容貌整洁的现象。

(二)乱排乱弃

乱排乱弃是指流动摊贩、个体工商户的烧烤、饮食等摊点、档口直接向路面排放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焚烧秸秆、废品等生产、生活垃圾;生产性、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超标或不通过规范的排污口向外界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气或水体; 在生产、经营场所以外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卫生。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违规直排、乱排废气、废水和乱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卫生的行为。

(三)乱摆乱卖

乱摆乱卖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杂物, 摆设摊点、摆放广告灯箱及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擅自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垃圾杂物,摆设摊点、广告灯箱及其他占道经营现象。

(四)乱搭乱建

乱搭乱建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管理区域,以及河、渠、塘、水库等河道和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搭建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范围内存在非法建(构) 筑物、障碍物和其他定着物。

(五)乱停乱放

乱停乱放是指在公安交警或相关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定点设置的道路、公共场地和停车场(点)划定的界线以外停放车辆或在停车界线内设置障碍物、在划定的汽车停车位内停放摩托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的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其他区域未发现私自停放或在非停车场地乱收取停车费,占道停放车辆,违规占用停车位的现象。

(六)乱冲乱撞

乱冲乱撞是指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不按交通规则或者道路标识行驶行走, 随意穿插、闯禁行、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以及泥头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 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假证)、强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有关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或者路线标识行驶行走以及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现象,秩序井然,通行顺畅。

三、时间步骤

根据上述重点整治的对象,突出重点难点,先易后难,一视同仁,全面整治,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推进“治六乱”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底前完成)。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六乱”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分组分工、后勤保障,以及发布通告等前期基础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底前完成)。根据行动方案和整治清单,集中力量,强势推进重点路段的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要落实“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工作制,采用日常巡查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无盲区,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整治氛围。

(三)深化整治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查各主次干道及内街小巷乃至住宅小区仍然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对新发现的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整治,并从严处理。

(五)形成长效阶段(2018年1月以后)。要以此为开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要根据区域、道路的特点,逐步进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杜绝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真正改善城市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对待,确保落实。各职能部门、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整治行动中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职能部门、各居委会要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各居委会要采取致居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辖区单位(商户)、居民群众文明意识,使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湘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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