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湘桥区南春街道安监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01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印发《湘桥区南春街道安监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湘桥区南春街道安监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日
 
 
 
 
 
 
 
湘桥区南春街道安监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方案>的通知》(潮安委〔2017〕2 号)以及市安全监管局《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安〔2017〕23 号)要求,从 2017 年 2 月至 10 月底为我街道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辖区安监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湘桥区委六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为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要求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结合《潮州市湘桥区安监局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内容
    (一)切实组织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要及时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实、从细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切实做到未经教育培训不上岗、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操作、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督查企业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禁盲目仓促复产复工,坚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并尽快将企业的生产状态调整到正常安全中来。
    (二)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全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7〕35 号)要求,认真对照《重点行业企业检查督查内容》(粤安监〔2017〕35 号附件 1),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力度,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准入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零企业等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重点地区,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力度,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监管,严格源头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持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重大危险源监管方面: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和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突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
    4、职业卫生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以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5、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方面:强化检查督查工作,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前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可靠。要突出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冶金行业的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
    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电话畅通,保证信息及时传送,对值班期间擅离值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陈庆标书记为组长,冯树斌副书记、刘燕兰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安监所全休人员及各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燕钗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日常排查工作,统一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相应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分工,严格要求,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点面结合,将“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工作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有机结合,一并推进抓好落实。既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督查高危行业领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又要全面发动,周密安排,将检查督查工作逐级落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存在严重问题及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予以曝光。
    (四)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阶段检查的工作部署情况,出动检查人数、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分别于4月、6月、8月20号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常态化工作,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号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