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南春街道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03-01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印发《南春街道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南春街道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日
 
 
 
 
 
 
南春街道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安监[2017]16号、《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决战2017年“百团大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潮湘委发[2017]3号)以及区2017年“百团大战”总指挥部《关于贯彻决战2017年湘桥区“百团大战”计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街道各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2月起至12月底在全辖区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街道制定的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牵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工程,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施策管控安全风险,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有效提升全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规范、标准和指南,确定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辨识的牵头部门、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解决“认不清”的问题;对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分级管控,全面查清风险点、危险源分布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解决“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干预来降低风险,解决“管不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专项行动在街道的领导下,由街道安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一)街道成立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书记陈庆标担任组长,副组长由街道副书记冯树斌及分管常务副主任刘燕兰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委会全休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燕钗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日常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检查、督促分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行动。
    (二)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对本次的专项行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三、排查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包括:
    (一)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方面。重点突出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寺庙、教堂、福利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设施、桥梁、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路段、渣土(垃圾)受纳场、危房、烂尾楼、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电力设施、隧道桥梁、燃气、管线管廊、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燃气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渡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易受台风、暴雨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重点设备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以及城市低洼区等内涝黑点等7个重点领域,54个重点项目。
    (二)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方面。重点突出油气输送管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
    (三)消防安全方面。突出抓好火灾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地区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城中村、“三小场所”、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防范等10个领域。
    (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
 
    四、责任分工
    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非法加油站(点)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车以及公共体育设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组织民族和宗教团体、寺庙、教堂活动场所和大型宗教活动期间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派出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牵头组织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和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民政办:牵头组织全区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人社所:牵头组织人社系统企事业单位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其他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推动全面普查、评估和管控风险,整治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普查和评估。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依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工作规范和标准,建立统一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发动各方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城市风险点,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二)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积极按照风险点、危险源数库和电子图建设标准,建立统一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数据库,绘制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分门别类明确每一类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管理和监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状态,并建立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数据库和电子图。
    (三)实行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结合实际对各风险点、危险源提出科学有效、具体详实的管控措施,实现分级动态管理。
    (四)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突出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风险点、危险源,要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在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五)建立风险点、危险源长效治理机制。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法规标准缺陷,加强相关法规和标准研究制定。强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安防技术保障,加大安全科技撑力度,精准,高效建设生命防护工程。运用法治手段从严治理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针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年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各成员单位应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二)企业自查阶段(2月下旬至12月底)。各企业自查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自查自控。全面排查企业风险点、危险源,并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三)集中排查、管控和整治阶段(2月下旬至12月底)。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在2016年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分析和评估定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街道安委会在12底前将对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督查,对重大风险管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抓,并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彻底排查城市中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重大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三)推动社会共治。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完善投诉举报平台系统,实现各行业举报投诉系统在全辖区上下互联互通。要加强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举报事故隐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12350”、“12345”等各类举报电话如“110”一样深入人心。对不及进受理群众举报、不依法查处事故隐患的行为,要坚决问责。
    (四)严格督促检查。街道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单位要将本次专项行动报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情况表(表二、表三、表四)》每周二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一)以每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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