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新街道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凤新街道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凤新街道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的部署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六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决战“十三五”、决战2017 年,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全区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潮湘安委[2017]1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工程,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施策管控安全风险,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有效提升全街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省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规范、标准和指南,确定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辨识的牵头部门、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解决“认不清”的问题;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分级管控,全面查清“风险点、危险源”分布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解决“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风险点、危险源”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干预来降低风险,解决“管不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排查整治行动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街道“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街道安监所负责督促、协调各村、居委会和街道各部门落实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一)街道成立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庄财盛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刘少鹏担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凤新派出所所长张建平和党工委委员郑启敏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安监所吴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街道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检查、督促分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好“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
(二)各村、居委会和各与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排查整治行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排查整治行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三、排查整治对象
本次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包括:
(一)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方面。重点突出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寺庙、教堂、福利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设施、桥梁、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路段、渣土(垃圾)受纳场、危房、烂尾楼、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电力设施、隧道桥梁、燃气、管线管廊、电网、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游乐设施、燃气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易受台风、暴雨影响而引发事故的设备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以及城市低洼区等内涝黑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二)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方面。重点突出油气输送管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消防安全方面。突出抓好火灾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地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城中村、“三小场所”、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防范等10个领域。
(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
四、责任分工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和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明确牵头负责部门,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一)安监部门:组织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非法加油站(点)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二)教育部门: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车以及公共体育设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三)公安部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牵头组织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和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四)民政部门:组织对街道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五)人社部门:组织人社系统企事业单位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六)国土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七)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农药、林业、森林防火和水利行业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八)卫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
其他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推动全面普查、辨识、评估和管控风险,整治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和评估。依据省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辩识、评估、分级工作规范和标准,发动各方力量,在2016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辩识、建档,查清各类“风险点、危险源”的底数,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将风险点、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
(二)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按照“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建设标准,建立统一的“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绘制“风险点、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分门别类明确每一类“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管理和监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状态,并建立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数据库和电子图。
(三)实行“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同时将风险管控按照“落实管控、正在整改、完成整改”三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结合实际对各风险点、危险源提出科学有效、具体详实的管控措施,实现分级动态管理。督促“风险点、危险源”管理单位积极采取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风险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督促管理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切实规范安全风险管控。
(四)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要突出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风险点、危险源”,要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五)建立“风险点、危险源”长效治理机制。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完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产生。强化“风险点、危险源”安防技术保障,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精准、高效建设生命防护工程。运用法治手段从严治理“风险点、危险源”,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针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六、实施步骤
排查整治行动从2017年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相关方案,分解实施任务,落实责任,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二)企业自查阶段(2月下旬-12月底)。各企业自查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自查自控;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亲自组织检查,重点是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应急演练,安全管理档案、台帐等,全面排查企业“风险点、危险源”, 并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三)集中排查、管控和整治阶段(2月下旬-12月上旬)。在2016年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分析和评估定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四)巩固深化阶段(12 月中下旬)。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重大风险管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总结和考核,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抓,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彻底排查城市中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重大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三)推动社会共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举报事故隐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12350”、“12345”等各类有奖举报电话如“110”一样深入人心。
(四)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将根据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通报。各村(居)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街道安监所,街道将排查整治行动作为2017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